盐城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2020年寒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20-01-0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通知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寒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寒假假期从2020年1月11日开始,2月16日(农历正月二十三,星期日)返校报到注册,2月17日正式上课。
教职工寒假假期从2020年1月13日开始,2月15日(农历正月二十二,星期六)报到,2月16日上班;后勤等部门工作自行安排。教职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班,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二、下学期开学前,学校将召开三届三次全委(扩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放假后,所有学生须按时回家,不得在校或途中滞留,注意预防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防溺水、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等)。学工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提醒学生提前购票,主动关心帮助困难学生,确保每位学生都能顺利回家过春节;要教育学生增强防范意识,拒绝乘坐“黑车”。下学期开学时,未经请假批准,所有学生不得推迟报到。本学期学生考核不及格及缺考课程的补考事宜由教务处具体安排。
四、成教部门和有关二级学院要组织好寒假面授教学任务,后勤部门要安排好成教学员的食宿,搞好服务,保证成教工作顺利完成。
五、春节前,各单位要组织开展离退休老同志走访慰问活动,各分工会要对患有重病、生活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开展送温暖活动。
六、各二级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加强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方案,确保校园和谐稳定。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放假前,各二级单位要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假期安全教育和法制、纪律教育,促进师生员工增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保卫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一次全校安全工作检查,落实责任,消除隐患,防火、防盗和防止其他意外事故发生。党委宣传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等职能部门要加强校园网信息安全管理,防止网上有害信息蔓延和传播。
七、寒假与春节期间,广大师生员工应崇尚科学,杜绝迷信,大力倡导文明新风,远离赌博等不文明活动,不涉足有碍身心健康的场所,过一个文明、欢乐、祥和的春节。广大教师在寒假中应认真备课,全面做好新学期授课准备。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子女在假期中要爱护校园绿化及公用设施,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校园管理。
八、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工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按照上级部门、学校党委和纪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抵制不正之风、厉行勤俭节约,树立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九、坚持放假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以及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有关单位要安排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在岗值班,确保寒假期间各项工作有序运行。寒假期间学校设总值班室。
白天值班地点:新长校区在党政办公楼;值班时间:8:45~11:15,14:45~17:15;值班电话:88233012、88233015、88258158、88258150。
夜间值班地点:通榆校区在行政4号办公楼,新长校区在学生公寓4号楼B面一楼;值班电话:通榆校区为88233110、15962080110、15861970110,新长校区为88258110。
后勤、保卫等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认真制定假期值班计划,并将值班安排告知各单位。其他部门和各二级学院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人员值班(具体岗位、人数须报人事处批准)。各单位请将值班安排于2020年1月8日(星期三)前报送办公室综合科(联系人:吴志成,电话:88233012)。
假期值班干部、职工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保持联络畅通,不得擅自缺班离岗,遇有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协调处理,确保广大师生平安祥和度过假期。
十、各二级单位要及时将本通知有关事项告知师生员工,并全面安排好放假和下学期开学工作。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