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2020年劳动节放假和节后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20-04-22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2020年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星期五)放假;5月2日(星期六)正常上课、上班,课务调整按教务处有关通知要求执行;5月3日(星期日)正常休息;5月4日(星期一)、5月5日(星期二)正常上课、上班。后勤等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休假

二、学校作息时间自 5月2日(星期六)起作适当调整:上午上课、上班时间不变,下午上课、上班时间由14:00改为14:30,下班时间由17:30改为18:00。教学具体作息时间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三、劳动节假期校园仍实行封闭管理,各二级学院要在放假前专门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和纪律教育,明确强调原则上住校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离校。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校的,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二级学院学工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党总支(党委)公章、学生工作处审批,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学生再次返校前须提前向所在二级学院详细报告离校后行程及接触人员等详实情况,经学校卫生所研判并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学生在宿舍隔离观察或到指定场所集中隔离观察。严格限制外来人员探访,无特殊情况任何学生不得接受外来人员探访。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盐城师范学院2020年春学期开学工作指导方案》要求,认真执行校园封闭管理的相关规定,学工部门做好督查工作;保卫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安全工作检查,落实责任,消除隐患,防火、防盗 和防止其他意外事故发生。节假日期间,宣传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等部门要加强校园网信息安全管理,防止网上有害信息蔓延和传播。党员干部要保持优良作风,坚持廉洁、俭朴、文明过节。新冠肺炎疫情仍未解除,师生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牢记莫扎堆、莫聚会,做好个人防护;注意饮食安全、交通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

四、坚持放假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以及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放假期间学校设总值班室。

白天值班地点:新长校区在党政办公楼;值班时间:8:45~11:30,14:30~17:30;值班电话:88233012、88258021。

夜间值班地点:通榆校区在行政4号办公楼,新长校区在学生公寓4号楼B面一楼;值班电话:通榆校区为88233110、15962080110、15861970110,新长校区为88258110、19851555110、19851557110。

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认真制定假期值班计划,并将值班安排于4月29日16:00前报送我办综合科(联系人:罗江奇,联系电话:88233012)。

值班干部、职工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擅自缺班离岗,遇有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协调处理,确保广大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