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和节后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20-09-18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体艺函〔20202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及节后作息时间调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中秋节节假日安排:101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4天。课务调整按教务处有关通知要求执行。后勤等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休假。

二、节假日后,学校作息时间进行调整:上午上课上班时间不变,下午上课上班时间由14:30改为14:00,下班时间由18:00改为17:30。教学具体作息时间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三、假期疫情防控及安全稳定工作

1.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按照《盐城师范学院2020年秋学期返校开学操作指南》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继续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防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全面掌握目前仍在境外的中外师生、教职工子女情况。相关教职工要提前报备本人或直系亲属入境回国情况。凡近期入境回国人员或有与之密切接触者,应按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关于核酸检测、14天隔离医学观察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做好假期疫情和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

2.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要按照防疫期间有关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值班值守,落实防控措施,畅通信息渠道,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坚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人、重要节点、重点事”防控,强化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及安全管理,强化国内境外疫情重点地区、无症状感染者、有重点地区旅居史或病史人员的健康监测管理。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生工作组做好各级各类学生的督查工作;教职工工作组做好全校教职工的督查工作。

3.放假前,学工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专门对学生进行一次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安全和纪律教育,加强学生假期动态管理。放假期间,广大师生员工如非必要,尽可能不跨省出行。如确需离盐,学生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请销假管理的通知》要求、教职工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外出请销假管理的通知》要求履行请销假手续。外出师生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4.保卫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落实责任,消除隐患,防火、防盗和防止其他意外事故发生;假期间加强校门管控力度,师生员工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做到一视同仁,不放松、不遗漏,保证入校人员身体状况无异常。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宣传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等部门要加强校园网信息安全管理,防止网上有害信息蔓延和传播。党员干部要保持优良作风,坚持廉洁、俭朴、文明过节。

5.新冠肺炎疫情仍未解除,师生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尽量减少外出,做到工作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注意饮食安全、交通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

四、校园值班管理

1.坚持放假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以及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2.放假期间学校设总值班室。

白天值班地点:新长校区在厚德楼(党政办公楼);值班时间:8:4511:3014:3017:30;值班电话:88258956 882330128825802188258012

夜间值班地点:通榆校区在行政4号办公楼,新长校区在桃园4号楼(学生公寓4号楼)B面一楼;值班电话:通榆校区为88233110,新长校区为88258110

3.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认真制定假期值班计划,并将值班安排于92316:00前报送到学校办公室综合科(联系人:罗江奇,联系电话:88233012)。

4.节假日期间,值班干部、职工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擅自缺班离岗;遇有紧急、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