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2021年元旦放假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20-12-24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现将学校2021年元旦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元旦假日安排

2021年1月1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后勤等部门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休假。

二、假期疫情防控及安全稳定工作

1.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流感、结核病等冬季其他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放假期间,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根据学校《关于加强冬季新冠肺炎及其他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防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全面掌握在中高风险地区的中外师生、教职工子女情况。教职工要提前报备本人或直系亲属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情况。       

2.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要按照防疫期间有关部署,坚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人、重要节点、重点事”防控,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值班值守,落实防控措施,畅通信息渠道,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强化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及安全管理。

3.放假前,学工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专门对学生进行一次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安全和纪律教育,加强学生假期动态管理。学生寒假临近,加之秋冬季呼吸道、肠道等传染病多发,在校学生无特殊情况尽量不要请假回家。要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尽量减少外出,做到工作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注意饮食安全、交通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

4.放假期间,广大师生员工如非必要,尽可能不跨省出行,原则上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离盐,学生、教职工须严格按照要求履行请销假手续。凡假期有去过中高风险人员或有与之密切接触者,应按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关于核酸检测、14天隔离医学观察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生工作组、教职工工作组要分别做好学生和教职工请销假等管理工作。

5.保卫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落实责任,消除隐患,防火、防盗和防止其他意外事故发生;假期间加强校门管控力度,师生员工进校门须严格进行体温检测,保证入校人员身体状况无异常。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宣传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等部门要加强校园网信息安全管理,防止网上有害信息蔓延和传播。党员干部要保持优良作风,坚持廉洁、俭朴、文明过节。

三、校园值班管理

1.坚持放假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以及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2.放假期间学校设总值班室。

白天值班地点:新长校区在厚德楼(党政办公楼);值班时间:8:45~11:15,14:45~17:15;值班电话:88258158、88258956、88233012。

夜间值班地点:通榆校区在行政4号办公楼,新长校区在桃园4号楼(学生公寓4号楼)B面一楼;值班电话:通榆校区为88233110、15962080110、15861970110,新长校区为88258110、19851555110、19851557110。

3.各二级学院和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认真制定假期值班计划,并将值班安排于12月28日(下周一)16:00前报送办公室综合科(联系人:罗江奇,联系电话:88233012)。

4.值班干部、职工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擅自缺班离岗;遇有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协调处理,确保广大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01224